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本科教育类)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办高教办高〔2025〕280号)精神,学校决定组织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本科教育类)鉴定结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1.2024 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本科教育类)原则上全部参加结项鉴定。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由项目学校提出意见后报教育厅。
2.2021年度立项的延期结项教改项目须参加本次鉴定;2020-2021年立项的河南省新文科延期项目须参加本次鉴定。
二、鉴定结项原则、条件
鉴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确保项目结项的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结项鉴定应以项目的实施方案与计划为依据,重点考察项目是否达成预期目标,并对成果进行系统和客观的学术评价、明确其水平层次与实际推广价值。同时,需全面梳理并总结项目的研究实施经验,汇集专家意见与改进建议,推动项目研究成果的深入应用、有效交流与广泛推广。
结项条件严格按照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三、鉴定结项方法
(一)学校组建教改项目结项鉴定委员会(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开展项目鉴定工作。
(二)所有项目经学校组织鉴定后,重大项目结论需经省教育厅组织答辩确定,重点项目结论由省教育厅统一审核确定,一般项目鉴定结论由学校组织的专家组确定、省教育厅复核。
(三)项目鉴定专家评审会议程序如下:
1.由专家组组长主持鉴定工作;
2.项目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现场答疑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
未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者,不予通过鉴定结项。
四、材料报送
(一)所需提交材料
1.《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书》(一式七份,要求A3纸正反复印,骑缝装订)。
2.反映该成果并经查新的项目报告(一式七份,附国家科技部门认可的查新机构的查新或查重证明。重复率小于30%)。
3.其他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第2、3项纸质材料装订在一起,命名为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支撑材料,以便专家查阅。
4.《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鉴定结论”先不填写。“标志性成果(限100字)”应认真填写,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二)要求
1.项目报告和其他成果佐证材料须编写目录和页码。
2.每个项目材料单独装入牛皮纸档案袋,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3.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jys2900112@126.com。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以“项目代码+项目负责人”命名。
4.截至时间:2025年11月11日17:00。
材料提交联系人:刘金
电话:2900112 地点:勤业楼C218
五、其他说明
1.11月10日前,需延期的项目、人员等重要事项有变动的项目需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并报教育厅批准。
2.学校组织项目鉴定后,各项目组根据专家意见对鉴定材料进行修改完善,最终材料由教务处统一报送教育厅。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张建雷(2900263)
附件: 1.鉴定结项书
2.鉴定结项汇总表
3.教育厅文件(教办高〔2025〕280号)
4.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
5.成果证明材料模版及装订要求
教务处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