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阳师范学院教学研究项目及成果管理暂行办法》(院教〔2014〕17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受理范围
2024年校级立项项目原则上参加本次鉴定,其中,参与并通过2025年度省级鉴定的项目,以省级鉴定结果为校级鉴定结论,不需提交校级鉴定材料。
2021年立项、申请延期结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须参加本次校级鉴定结项。
二、申请鉴定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立项申报书中的研究任务。
2.最终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三、鉴定结项工作程序
1.申请结项。项目负责人将《安阳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审批表》和结项支撑材料报送所在学院。
2.学院初审。学院组织项目审查小组(建议成员不少于5人,聘请一定数量的校外专家,并由校外专家担任组长),制定评审方案,负责本学院项目初审。通过审验项目完成情况和结项材料准备情况,形成项目结项意见。相关材料汇总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提交教务处。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有关评审专家,对已通过各学院初审的项目进行鉴定验收,给出最终鉴定结项意见。
四、提交材料要求
1.《安阳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审批表》纸质材料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学院领导签字、盖公章。
2.支撑材料一份,包括:立项证书复印件、研究报告、查重报告、系列刊物发表研究论文复印件、反映该成果教育教学实践成效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按照“结项支撑材料封面—目录—立项证书复印件—研究报告及查重报告—相关成果及佐证材料”顺序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封面加盖所在院部公章。
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8000字,须附查重报告,重复率不高于30%;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正式刊物公开发表研究论文,显著位置标有“安阳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含题名、编号等字样。
3.各学院统一填写《安阳师范学院2025年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汇总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4.结项纸质材料要求装入牛皮纸档案袋,档案袋正面张贴A4纸打印结项审批表封皮,1个项目材料对应1个档案袋;延期结项申请表和结项汇总表不装档案袋。
5.以学院为单位将结项材料(Word格式审批表,文件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结项审批表”、PDF格式结项支撑材料,文件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结项支撑材料”)电子版材料打包发到jys2900112@126.com,文件夹名为“学院名称+校级教改鉴定”。
6.各学院将本单位上述纸质材料于2025年11月27日17:00前报送教务处。
材料提交联系人:刘金, 电话:2900112
地点:勤业楼C218
五、其他要求
1.曾申请延期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不参加此次结项验收者将被取消立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5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2.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参与人员原则上要求保持相对稳定,如确有特殊原因参与人员发生变动的(即与立项时参加人员不符,或排名发生变动的),项目负责人需另提交《安阳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人员变更情况表》一式两份,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核实签字加盖公章后,在结项汇总表备注栏注明“成员变动”,与结项材料一并装袋交教务处。
3.对结项验收不合格者,将根据情况限期整改或取消立项。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联系人:张建雷(2900263)
附件:1.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审批表
2.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汇总表
3.支撑材料模板
4.人员变更情况表
教务处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