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09年下半的CET考试即将进行,在考前给大家一个提醒。请注意以下事项:

1、考试时别忘了持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军人身份证)、学生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证件缺一都不能参加考试,参加CET6考试的考生请带上合格的四级成绩单;

2、如果准考证丢失、可以在12月18日前到考务科(文科4#126房间)补办理,其他证件丢失办事以下手续:

(1)考生如果身份证丢失,可用户口本或户籍机关开出的户籍证明替代;

(2)考生的学生证丢失,可以用图书证替代,如果学生证和图书证都没有,必须开出贴有本人相片并加盖院系公章和教务处公章(文科4#105房间)的证明。

3、考试请带上收音机,请在12月18日前到你的考场教室试听,检测收音机是否有故障,如有请及时修理;

4、请用黑色字迹签字笔答题(包括填写姓名、准考证信息),用2B铅笔涂答题卡

5、不能提前交卷,考试结束,经监考老师对试卷、答题卡核实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6、须特别注意,考试结束,不能把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不要因为这样而受作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