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校院两级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切实做好院级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根据《安阳师范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院政发[2024]12号)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度院级教育教学督导组组建及成员名单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要求
二级学院要组建院级教育教学督导组。院级教育教学督导组一般由6-8人组成,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系室主任或骨干教师兼职担任。已被聘为校级教育教学督导员的原则上不再担任院级教育教学督导员。
二、院级督导组主要职责
1.接受学校教育教学督导组的工作检查与指导,完成学校督导组和教学管理部门下达的教学督查任务;
2.负责制定本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督导工作,整理归档督导资料;
3.组织本学院各主要教学环节专项检查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教学管理,健全教学档案;
4.随堂听课。听课要覆盖本学院所有教师,向教师反馈意见建议,并做好记录;
5.负责对本学院教师发生的教学事故进行情况调查与核实,并向学校提出处理建议;
6.通过调查、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师生教学要求、意见建议,及时向学院和学校教育教学督导组反馈;
7.完成学校、校教育教学督导组、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2025年2月26日17:00前,将本学院院级教育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室(勤业楼C218),电子稿发送至zljk3300329@126.com。
联系人:祁怀印,联系电话:0372-3300329。
附件:院级教育教学督导组成员统计表
教务处
2025年 2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