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等文件精神,深化校地协同、产教融合,切实增强学生实践能力,保障学生安全与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加强学生实习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实习管理责任
1.健全领导机制。各学院是学生实习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必须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专业负责人、辅导员、骨干教师及基础教育、行业企业代表组成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与监督管理。
2.明确责任分工。要严格落实实习安全责任制,将实习实训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学生与实习带队老师、指导教师的精准对应关系,确保每一位实习生都有人管、有人问,坚决杜绝管理“盲区”。
二、规范实习组织管理,严把实习安排关
1.严格实习单位遴选。各学院须建立科学、规范的实习单位遴选标准,重点评估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工作环境、生活条件、健康保障及安全防护等。
2.精准制定实习方案。各学院要会同实习单位,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特点,共同制定详细的实习方案。方案需明确实习目标、岗位要求、实习任务、考核标准、时间安排、保障措施等核心内容,确保实习内容与学生所学专业高度对口或相近。
3.严禁违规组织实习。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专业不对口实习;严禁通过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严禁向学生或实习单位收取任何形式的“技能培训费”“管理费”等费用。
三、加强实习过程指导,完善监督机制
1.落实“双导师”制度。推行校校、校企“双导师”制度。各学院要选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校内导师,同时会同实习单位选派业务骨干担任校外导师、行业企业导师,共同负责学生的实习指导、日常管理与考核评价。要加强对指导教师的培训,明确其职责与任务。
2.强化过程动态管理。实习指导教师和带队老师须建立与实习单位的常态化联系机制,通过实地走访、线上沟通、定期慰问等方式,全面掌握学生思想、身体、心理、学习及工作生活状况,及时解决学生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完善实习反馈与响应机制。各学院应建立畅通、高效的实习反馈渠道,鼓励学生、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对实习组织、过程管理及效果进行多维度评价。通过定期回访、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主动收集各方意见与建议,对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要及时研判,对反映的违规行为要立即核查、妥善处理,确保实习秩序的安定稳定,并以此为基础持续优化实习管理流程。
4.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学生参加岗位实习前,必须签订学院、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实习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要设立学生实习权益保护热线与线上投诉平台,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要第一时间介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筑牢实习安全防线,强化应急管理
1.加强实习安全教育。实习前,各学院必须组织开展系统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涵盖括实习单位安全规章制度、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紧急避险与自救互救知识、传染病防护、特殊天气防范应对等,确保学生掌握必备的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理技能。
2.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学院要会同实习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实习单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和现场管理。要共同制定详实、可操作的实习安全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强化应急联动处置。建立学院、实习单位、实习生、家长“四位一体”的实习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联动体系。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确保校园和社会稳定。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勤业楼C217)
实习工作联系人:郭丹 王越
实习工作热线电话:2900370
教务处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