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教育部关于《学位论文造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营造学术诚信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启动论文相似度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
(一)检查时间和形式
各学院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启动的时间和工作进度,自行组织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原则上从工作启动至开展工作时间达到一半时即应安排中期检查,最迟于4月10日前完成。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
(二)检查比例和方式
1.各专业中期检查须覆盖全部2025届本科生毕业。对于获批长假离校、校外单位开展论文工作的学生,须重点检查。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须填写好中期检查表并做好存档。
2.各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小组,采用线下方式,通过听取学生汇报、检查相关材料等形式开展检查,确保中期检查成效,为高质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把好过程关。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开题报告的规范性和落实情况、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内容和环节的开展情况、投入时间和工作量饱满度、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指导教师指导情况等。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选题是否与专业相关,难易程度是否适当,是否达到专业综合训练的目标;
2.指导教师是否与学生建立有效联系,是否有效开展指导、答疑;
3.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工作进度,包括文献阅读、开题报告、设计(实验、调查)方案及数据分析、论文撰写等进展情况,目前的进度能否按时完成;
4.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守学风纪律。
(四)中期检查要求
1.各学院应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学生和指导教师,督促学生进行整改,确保毕业论文(设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2.各学院应充分重视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和管理,指导教师要与学生保持紧密联系,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完成。
3.各学院应积极做好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方案、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等材料的存档工作。
二、论文相似度检测工作
(一)检测对象
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测软件
检测软件为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论文相似度控制在25%以下。
(三)检测方法
学院论文检测员或论文指导教师参照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操作说明进行。
(四)检测结果的性质认定及其处理
1.学校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总文字复制比”要求如下:
(1)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总文字复制比”应控制在25%以内,不达标的不予参加答辩;
(2)推荐校级省级优秀毕业毕业论文(设计)的“总文字复制比”应控制在20%以内。
2.对检测结果如有异议,由学院负责组织对相关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和认定,经审核后确定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学生进行修改,并经指导教师同意、学院审定后方可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3.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档检测版本必须与提交的答辩纸质版本一致,否则取消答辩资格。请各学院认真审查,坚决抵制投机取巧不诚信行为。
4.毕业论文(设计)归档时须附维普论文检测合格的报告。
附件:1.教育部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
2.教育部关于学位论文造假行为处理办法
3.安阳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教务处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