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4284号)要求,决定开展“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教育行业“人工智能+教育”创新应用,聚焦“人工智能 +教育”管理改革、智慧校园与未来学习空间的构建、虚拟仿真实验室与远程实验、学情监测与智能评估、智能教育资源的个性化推荐、教育大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基于人工智能的终身学习平台建设等人工智能创新应用。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省属高等学校。申报形式可以是高校单独申报,或高校牵头,联合国内其他高校、企业共同申报。鼓励高校牵头,以校企合作的形式,与人工智能优势企业联合申报。允许省内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牵头申报。

(二)申报限额。我校可以申报2项,根据校内各单位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遴选,择优申报。

(三)申报选题。项目申报原则上在《河南省“人工智能+ 教育”领航计划项目指南》中选题(附件1),确有重大创新实践应用价值的也可在指南外申报。项目建设内容不能涉及网络、算力等硬件基础设施建设。

(四)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超过2人。每位项目负责人(含第二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含第二负责人)若有尚未结项的教育信息化类项目,不再参与项目申报。

(五)项目周期。项目建设周期应不超过2年,即应于2026 10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建设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变更研究计划。在项目建设期间,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六)项目管理。按教育厅文件要求执行。

四、材料报送

请于202492318:00前,将申报书及活页WORD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河南省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教务处。

地址:勤业楼C218邮箱:jys3300269@126.com

联系方式:刘金,电话:3300269

 

                                                           2024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