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河南省规划教材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4〕153 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河南省规划教材建设名单》中的 714 部教材。
二、申请结项验收的条件
1.教材须按期完成省规划教材项目的建设目标和任务并在本通知发布之前正式公开出版,建设名单中的分册、系列教材或成套教材(如上/中/下册、基础篇/专业篇、理论/实践、课本/工作手册等),须全部正式公开出版方可申请验收。
2.教材的政治导向和价值导向正确,兼具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符合国家有关著作权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体例设计合理,文字表述规范,图、文、表并茂且无知识性、科学性错误;教材封面及插图体现较高的艺术性和健康向上的审美品质,印刷质量合格。
3.教材内容对接国际先进职业教育理念,科学先进、针对性强,突出职业教育特色,充分反映产业发展最新进展,及时吸收比较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等,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学生认知特点,适应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优化课程体系的需要。
4.教材编写人员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无违规违纪行为和师德师风问题,无教科研不端行为;教材不存在挂名主编(参编)、不符合条件人员参与教材编写情况。
5.教材须按要求规范使用省规划教材专有统一标识,不存在擅自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标识、国家规划教材标识以及其他误导性标识或表述情况,并已按要求报送《“十四五”职业教育河南省规划教材出版发行备案表》《“十四五”职业教育河南省规划教材出版发行信息表》和教材样书两册。
6.省规划教材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变更教材名称、编写大纲、编写人员、出版单位等,凡涉及重要事项变更的,须已按程序经省教育厅备案同意。
三、工作要求
1.各主编对教材编写质量负总责,要对照验收条件和要求,对教材的编写理念与内容设计、特色与创新、实践应用与效果等进行认真总结,确保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省规划教材建设资格。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学院省规划教材验收工作,对教材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把关。
四、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结合实际,请严格验收范围、验收条件等工作要求填写相关验收材料(详见附件)并于2024年6月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至anshijc@sina.com,纸质版送至勤业楼C211,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关于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河南省规划教材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