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阳师范学院教学研究项目及成果管理暂行办法》(院教〔2014〕17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受理范围
2021年获批立项,因申请延期等原因未参加2022年结项验收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附件1),全部参加本次鉴定结项。
二、申请鉴定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立项申报书中的研究任务。
2.最终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三、鉴定结项工作程序
1.申请结项。项目负责人将《安阳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审批表》和结项支撑材料报送所在院部。
2.院部初审。各教学院部组织项目审查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制定评审方案,负责对本院部教改项目的初审。通过审验项目完成情况和结项材料准备情况,形成项目结项意见。相关材料汇总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提交教务处。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有关评审专家,对已通过各教学院部初审的项目进行鉴定验收,给出最终鉴定结项意见。
四、提交材料要求
1.《安阳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审批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所在院部领导签字、盖公章。
2.支撑材料一式三份,包括:立项证书复印件、研究报告、查重报告、系列刊物发表研究论文复印件、反映该成果教育教学实践成效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按照“结项支撑材料封面—目录—立项证书复印件—研究报告及查重报告—相关成果及佐证材料”顺序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封面加盖所在院部公章。支撑材料模板见附件3。
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8000字,须经维普论文查重系统查重,重复率不高于30%;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正式刊物公开发表研究论文,显著位置标有“安阳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含题名、编号等字样。
3.各教学院部统一填写《安阳师范学院2023年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4),A4纸打印,所在院部领导签字、盖公章。
4.结项纸质材料要求装入牛皮纸档案袋,档案袋正面张贴A4纸打印结项审批表封皮,1个项目材料对应1个档案袋;延期结项申请表和结项汇总表不装档案袋。
5.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结项审批表(Word格式,文件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结项审批表”)、结项支撑材料(PDF格式,文件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结项支撑材料”)电子版材料打包发到jys3300269@126.com,文件夹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
6.各教学院部将本单位上述项目纸质材料于2023年12月29日前报送教务处教育教学研究室(勤业楼C218)。
五、其他要求
1.申请延期的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无故不参加此次结项验收者将被取消立项,该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3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2.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参与人员原则上要求保持相对稳定,如确有特殊原因参与人员发生变动的(即与立项时参加人员不符,或排名发生变动的),项目负责人需另提交《安阳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人员变更情况说明书》(附件5)一式两份,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核实签字加盖公章后,在结项汇总表备注栏注明“成员变动”,与结项材料一并装袋交教务处。
3.对结项验收不合格者,将根据情况限期整改或取消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育教学研究室
联系人:代素娟、刘金;联系电话:3300269
附件:1.2021年获批立项、未参加2022年结项验收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汇总表
2.安阳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审批表
3.结项支撑材料模板
4.安阳师范学院2023年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汇总表
5.安阳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人员变更情况表
教务处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