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5167号),学校组织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1.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2022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高〔202336号),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高〔2023388号);

2.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2021年河南省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教高〔2021489号),2023年河南省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教高〔2023334号)。

以上项目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由所在学院提出意见后报教务处。

二、鉴定结项条件

鉴定结项参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教高〔2021433 号)要求进行,并突出如下重点:

1.完成项目立项时确定的研究及改革目标和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形成完整的项目报告。

2.鉴定结项项目应准确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尤其是研究性教学、智慧教学等方面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注重原创性改革,体现新时代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教学成果,发表有高水平教改论文。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自我评价。

3.鉴定结项项目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研究性教学、智慧教学等方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4.鉴定结项项目除以上条件外,在以下4项标志性成果不少于2项:

1)项目成果在2所以上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项目成果在CN期刊公开发表有教育教学论文;

3)项目成果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规划教材、教学名师、专业认证等)支撑并能充分体现;

4)项目成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三、结项程序

1.提交结项资料

2.教务处初审

3.专家会议评议

4.报送教育厅审核备案

四、材料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以学院为单位。各项目需提供鉴定结项书(一式八份)、主要成果佐证材料(一式2份)、鉴定结项汇总表(一份),每个项目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鉴定结项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页码。上述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5810

地点:勤业楼C218

邮箱:jys2900112@126.com

联系人:刘金,唐倩玉


 附件:1.教育厅文件

      2.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附件1-4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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