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依据《安阳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试用)》(院政文[2016]76号)和《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相关文件,现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学生评教、同行评教和院部教学督导小组评教等三方评教成绩是《安阳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中教师教学效果评价的需要,也是学校教学基本状态的基础数据,各单位妥善保存本学期三方评教成绩,按原要求各单位要在放假前提交三方评教成绩,考虑各单位工作实际情况,也可以在学校填报教育部“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时提交。但原来要求的评教工作总结及教学质量监控总结工作总结提交时间不变。
教 务 处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