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做好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对院部近三年的教学档案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4年3--2016年11月的教学档案。
二、检查内容
1.教师停调课;2.领导听课;3.教学进度表;4.教材征订;5.学生选课;6.教师日志;7.教研活动;8.实习汇总表;9.综合积分材料;10.毕业论文;11.试卷。
三、检查顺序
文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教育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体育学院→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传媒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商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公共艺术教学部→软件学院
四、检查时间
2016年12月5日—2017年1月6日。
五、检查要求
1、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做好准备工作,及时提供有关材料;
2、检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务必要及时进行整改。
教务处
2016年12月1日